以偿了。我攥着那本薄薄的小红本,指甲几乎要掐进掌心。是啊,我终于如愿以偿了。——离开这个我舔了五年的男人。1我和顾明川的婚姻,从一开始就是不对等的。他是顾氏集团的太子爷,我是他大学时的学妹,普通家庭出身,靠着奖学金和兼职读完的书。第一次见他,是在社团招新会上。他穿着白衬衫,站在阳光里,低头翻报名表的样子像极了偶像剧男主。我鬼使神差地报了名,又鬼使神差地追了他三年。送早餐、记笔记、替他挡酒、熬夜帮他改方案……连他兄弟都看不下去:川哥,苏念挺好的,你别老吊着人家。顾明川当时在打游戏,头都没抬:她自己愿意的。后来他公司遇到危机,我拿出全部积蓄帮他周转,通宵陪他做方案。他拿下项目的那天,醉醺醺地搂着我说:苏念,我们结婚吧。我高兴得整晚没睡着。现在想想,他可能只是喝多了。2结婚后,我才知道什么叫舔到最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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