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书真的完本了,心中感慨确实良多,但对着屏幕,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 四百二十万字,这是老墨现在为止,写的最长的一篇小说,写了两年多。 两年多的时间,老莫也不是当初的那个求学少年,已经娶妻成家,过不了太长的时间,就会生子,成功晋升为一名奶爸…… 说说这本书吧,当初写原始人,很是偶然。 一开始的时候,老墨从来没有想过来触碰这个题材,甚至是说不知道有这个题材。 后来开始动笔写了,不少知道的人,对老墨的这个想法并不怎么支持。 因为他们都说,原始文实在是太小众了,尤其是纯种田,不带修仙与玄幻的,很难出成绩。 不过老墨还是写了下来。 在这本书上,老墨得到了很多的第一次。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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